第二十八条

已废止

鼓励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在融资信贷、订立合同、劳动用工等经济社会活动中查询并使用公共信用信息。

鼓励社会信用服务机构在提供专业化的信用服务中查询并使用公共信用信息。

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