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办法第六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公众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引导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加强质量安全管理,保障农产品生产消费安全。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