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办法第二十八条有效农产品销售企业和农产品批发经营者应当建立农产品购销台账,如实记载农产品的名称、来源、销售去向、销售数量等内容。农产品购销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禁止伪造农产品购销台账。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