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办法第十六条有效农产品生产者应当及时清除、回收农用薄膜和农业投入品包装物;对规模化养殖生产中产生的废水和畜禽粪便等应当综合利用或进行无害化处理,防止污染农产品产地环境。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