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制定地方性法规,应当科学合理地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与义务、国家机关的权力与责任。地方性法规应当明确、具体,具有针对性和可执行性。地方法规 · 济宁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