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四章 地方性法规的解释第四十七条有效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地方性法规解释,应当报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地方性法规解释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地方法规 · 济宁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