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四章 地方性法规的解释第四十四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专门委员会以及各县(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地方性法规解释要求。地方法规 · 济宁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