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第五章 奖励与惩罚第二十六条已修改自然保护区的管理人员,应当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廉洁奉公,忠于职守。因失职造成损失的,由管理机构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