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社会急救医疗管理条例/第四章 社会急救医疗保障第二十九条已修改接受急救医疗的伤病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可不受定点医疗的限制。地方法规 · 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3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