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若干规定第二十二条已废止社团登记管理,由民政部门主管。违反社团登记管理规定成立的社团或有违法行为的社团,由民政部门依法取缔或处理,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配合。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