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若干规定第一条已废止为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国家和社会安定,保护人民群众利益,保障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