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保护公民举报条例第十四条有效案件受理后,应当及时调查,调查处理应当在受理后三个月内结束。案情复杂,一时不能结案的,可以延长三个月。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