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条例第一条已修改为保障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行使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权利,规范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