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增强公民绿化意识,推动义务植树活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