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办法第十条有效实行统计登记制度。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个体工商户都应按照规定办理统计登记。统计登记按照国务院或省人民政府的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