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旅游条例/第七章 旅游监督与管理第六十五条有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旅游主管部门依法对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的旅游经营行为实施监督检查,有权对涉嫌违法的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相关资料进行查阅、复制。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