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有效

鼓励旅游经营者建立旅游电子商务平台,发展旅游电子商务,提供个性化的定制和预约服务,实现信息查询、预订、支付和评价等在线服务功能。

支持有条件的旅游经营者开展互联网金融服务,建立在线旅游经营者第三方支付平台,拓宽移动支付在旅游业的普及应用。

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