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集体合同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工会应当对用人单位履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上级工会应当对下级工会开展订立、履行集体合同工作给予支持、指导和帮助。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1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