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有效

工会应当对用人单位履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

上级工会应当对下级工会开展订立、履行集体合同工作给予支持、指导和帮助。

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