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三十八条已修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地方性法规,报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发布公告予以公布。地方法规 · 菏泽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6年4月6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