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气象条例第十三条有效气象台站在确保公益性气象无偿服务的前提下,可以依法开展气象有偿服务。各类传播媒体通过传播气象信息获得的收益,应当提取一部分支持气象事业的发展。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