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二章 生产、销售和维修第八条有效在组织农业机械推广鉴定时,省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应当对需要推广的农业机械做好安全鉴定,安全鉴定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机构实施。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