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沿海船舶边防治安管理条例/第五章 附则第三十二条有效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一)船籍港,是指船舶办理所有权登记的港口。(二)船舶所在地,是指船舶所有人户籍所在地、船籍港所在地或者船舶经常停靠地。(三)沉船沉物,是指沉没于海域水面以下或者淤埋海底泥面以下的各类船舶和器物,包括沉船沉物的主体及其设备、所载的全部货物或者其他物品。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