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第五章 奖励和处罚第四十二条已废止农业技术推广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