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已废止

旗县以上农业技术推广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农业技术推广的监督,并建立健全相应的监督和档案管理制度。

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农业技术推广活动,必须接受当地农业技术推广行政部门依法进行的管理。

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