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第二章 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第十一条已废止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在依法开展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中,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有权抵制、检举违反技术标准、技术规程的行为,有权取得开发科研成果和开展有偿服务的合法权益。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