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专利保护条例/第二章 专利管理第十六条已废止专利权人有权在其专利产品或者专利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本自治区的专利标记由自治区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监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贩卖专利标记。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