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八章 建设工程合同和造价第五十九条已修改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家规定组织编制、颁发本省建设工程的投资估算指标、概算定额、计价定额、单位估价表、费用定额。专业工程计价定额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7年6月1日第五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六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