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鼓励出租汽车行业提高科学管理水平,促进技术进步,推广使用环保、节能车辆,建立完善先进的指挥调度和监督管理系统。鼓励出租汽车经营者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组建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出租汽车经营企业,实行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