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农民专业合作社促进条例第十五条有效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之间开展合作经营。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原则组建联合社,依法登记,享受农民专业合作社相关支持政策。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