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第三条已废止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工作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中小企业工作进行综合协调、指导和服务,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中小企业进行指导和服务。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