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第十条已废止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促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等服务体系建设、中小企业贴息和扶持重点企业建立研究开发机构。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