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第二章 专利促进第十条有效省、州(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建立完善专利信息服务、维权援助、举报投诉奖励工作机制,提供专利信息检索、分析、预警、维权援助等服务。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