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出租汽车客运条例/第二章 经营资质管理第十四条已修改申请办理从业资格证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年龄在六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二)取得C1以上机动车驾驶证三年以上;(三)近三年内无重大以上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四)经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考试合格。地方法规 · 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