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已修改

鼓励建立科技企业孵化器,为在孵企业提供政策、管理、法律、财务、市场推广和培训等服务,优化创业环境,提高企业知识产权的创造和运用能力。

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