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香醋保护条例/第四章 产业扶持与发展第十八条有效鼓励和扶持镇江香醋生产者对传统酿制技艺进行保护、发掘、整理,培养传统酿制技艺人才。鼓励和扶持镇江香醋生产者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开展生产、教学、研究合作,推广现代生物酿造等先进技术,开展基于传统特色的技术研发。地方法规 · 镇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