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价格管理条例/第二章 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管理第八条已废止政府定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价格行政管理部门或者有关业务主管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制定和调整。政府指导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价格行政管理部门或有关业务主管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通过规定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差率、利润率、最高限价和最低保护价等,指导经营者在上述规定的范围内制定价格。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