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测绘条例/第二章 测绘资质资格与测绘市场第八条已废止单项合同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测绘项目的承揽单位应当在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本单位测绘资质证书、项目技术设计书、合同文本的复印件报测绘项目所在地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5年10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