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涉案财物价格鉴定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九条已废止无涉案财物价格鉴定资质的机构或者不具备涉案财物价格鉴定资格的人员,出具的涉案财物价格鉴定结论无效,由县级以上价格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警告,并没收违法所得。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