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丽江古城保护条例第二十五条有效使用丽江古城标识、标志的,由丽江古城保护管理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授权;未经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