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规划建设的规定第十九条已修改违反本规定第十一条,侵占学校规划用地的,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地方法规 · 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6年3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