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科学技术进步若干规定第一条已废止为促进科学技术进步,推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地方法规 · 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