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第三章 服务与管理第十七条有效各级散装水泥管理机构应当做好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专业技术人员、设备操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11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