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禁毒条例第三十三条已修改从事戒毒治疗业务的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报省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向省公安机关备案。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7月26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