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九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废旧金属熔炼单位未对废旧金属进行放射性检测,或者发现检测结果异常未如实报告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5月1日第五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六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