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水土保持条例第二十四条已修改对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内水土保持功能明显降低、水土流失状况严重恶化的区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新建、改建、扩建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限制审批。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