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条

已修改

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立法项目建议。

提出立法项目建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同时提出包括制定依据、必要性、可行性和主要规范内容的说明。

地方法规 · 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6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