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立法条例/第四章 地方性法规解释和规章备案审查第四十六条已修改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机构应当将审查、研究情况向提出审查建议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反馈,并可以向社会公开。地方法规 · 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6年4月19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