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已修改

制定地方性法规应当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定的基本原则,不得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

地方法规 · 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6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