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节约能源条例/第三章 合理使用与节约能源第三十一条已修改公共机构的节能工作纳入各级机关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公共机构负责人对本单位节能工作负责。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