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第八条已废止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应当依法行政,实行政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经济社会重大事项的决策和执行,应当同时制定预防职务犯罪的措施;对重点行业和部门中容易发生职务犯罪的环节和岗位,应当加强防范。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